社会主义再认识
2007-05-18 23:33:17 原创
作者:韩 强
中国人对社会主义的认识,经历了一个由浅入深、由不正确到逐步正确的漫长而曲折的发展过程,这一过程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高潮之后,目前又进入了一个重新认识社会主义的新的历史阶段。 改革开放为社会主义再认识提供了新的契机。面对改革开放为社会主义提供的新的社会环境,以及为社会主义带来的资本主义的新的冲击,原有的社会主义认识已明显不适应飞速发展的社会主义现实,如再固守以往的陈见,势必给社会主义事业造成损失。因此,与以往历次中国人对社会主义的认识相似,此次再认识同样事关民族的危亡与社会主义的兴衰。 一、社会主义:理想与现实的冲突 社会主义再认识高潮的兴起,是由一个矛盾的命题,即社会主义理想与现实的巨大差距而引发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则把全国人民都抛入了这一认识的波峰浪谷。 社会主义的最初模型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革命导师一手缔造的。他们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一方法论工具,通过对资本主义的全面而深刻的剖析,作出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伟大预言。他们所提出和论证的社会主义无疑具有如下基本特征:第一,废除了生产资料私有制,消灭了剥削,实行了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名言即为“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65页)社会主义社会“同现存制度的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别当然在于,在实行全部生产资料公有制(先是单个国家实行)的基础上组织生产。”《马恩全集》第37卷第443页)第二,在个人消费品分配方面,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方面正好领回他所给予社会的一切。他所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0—11页)。列宁则进一步指出:“人类从资本主义只能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即过渡到生产资料公有和按劳分配。”(《列宁选集》第3卷第62页)第三,坚持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实行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恩格斯为此指出:“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41页)。列宁也说过:“没有一个使千百万人在产品的生产和分配中最严格遵守统一标准的有计划的匡家组织,社会主义就无从设想。”(《列宁全集》第3卷第545页)第四,在社会生产上,追求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和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并致力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正如列宁所指出的,社会主义唯一的物质技术基础,就是同时也能改造农业的大机器工业,“共产主义就是苏维埃政权加全国电汽化”(《列宁选集》第4卷第339页)。第五,由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掌握政权,真正实行人民当家作主,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第六,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上述认识不仅仅是马、恩等革命导师的设想,而且一直成为我们社会占主导地位的观念。 然而,在经历了对上述社会主义模式的精心构造之后,我们却惊人地发现,我们的诚心诚意的努力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报答,我们向着这一目标努力,却反而离这一目标更加遥远。我们驻步思索,很快便发现了我们所寄托的理想与现实间的巨大差距:我们本想通过全民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来避免资本主义制度下因生产资料的少数私人占有而导致的大多数人对生产的不积极状况,却出现了“所有者”对自己财产的漠不关心与劳动态度的每况愈下;我们本想通过在保证生活必需基础上对个人劳动的物质认可(按劳分配)来刺激职工主人翁般的劳动热情,却陷入了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巢臼;我们本想通过使人民当家作主、建立民主政体而使整个社会政治实现民主化和富有效率,却造成了少数人对多数人的权力的代替和多数人对这种代替的莫名其妙的认可……。这里,许多良好的愿望被付之一炬,许多善良的努力被付诸东流。关键在哪里,关键仍在于社会主义经典论述与社会现实的巨大差异。 是理想之过还是现实之错? 显然,我们对马克思文义的经典论述忽略了这样两个关键问题: 第一,社会主义的起点问题。从19世纪50和60年代马克思与恩格斯的社会主义思想形成时起,他们便认为,社会主义乃是人类社会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发展所必然经历的一个过渡时期,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一个特殊阶段,这一阶段从本质上讲应属于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尽管如此,社会主义仍是作为资本主义之后的一个阶段而存在的,也就是说,它的起点乃是资本主义的充分发展。作为革命导师社会主义构想基石之一的一国或多国建成社会主义论就曾这样认为:“单是大工业建立了世界市场这一点,就把全球各国的人民,尤其是各文明国家的人民,彼此紧紧地联系起来,致使每一国家的人民都受着另一国家的事变的影响。此外,大工业使所有文明国家的社会发展得不相上下,以至无论在什么地方,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都成了社会上两个起决定作用的阶级,它们之间的斗争成了我们这一时代的主要斗争。因此,共产主义革命将不仅是一个国家的革命,而将在一切文明国家里,即至少在英国、美国、法国、德国同时发生”(《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21页),并将取得初步的胜利。然而,社会主义革命的爆发和胜利并未首先在英法等资本主义最发达国家,而是首先由资本主义不甚发达的俄国和处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这样一些落后国家完成,这样,必然地将现实社会主义的起点置于远远落后于马恩设想的低水平上,从而影响和制约了社会主义的现实发展。 第二,马克思主义的发展问题。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并不是僵死的教条,而是最具开放性和发展价值的理论体系,这也是革命导师所再三申明的。同样,马克思等革命导师对社会主义的构想也面临一个发展问题。而且,即使仅就此而言,其发展特征也是十分明显的。可以说,在19世纪40年代《共产主义原理》、《共产党宣言》等著作诞生时,马克思和恩格斯还没有形成明确的共产主义社会分两个阶段的思想,一般把未来新社会总称为共产主义社会,而不称为社会主义社会。19世纪50和60年代,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总结1848年欧洲革命经验的基础上,才进一步论述了共产主义社会发展阶段问题,明确提出了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发展必然有一个过渡时期的思想。直至19世纪70至90年代,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共产主义社会两个发展阶段的思想才最终形成,完整的社会主义构想才最终确立。用马克思的话说,作为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乃是这样一种社会,“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恰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0页)据此,我们也完全不应该把马克思等革命导师提出的社会主义构想理想化、模式化,而应在理论和实践上不断检验它、丰富它、发展它。实践表明,把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构想视为一成不变,必须照搬的模式,这正是我们在社会主义实践中屡屡失误的主要原因,也是我们在对社会主义认识上常常混沌不清的关键。 解决了这样一个基本的认识问题,我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就会更少框框,更为真切和全面。 二、资本主义第三阶段的来临 对社会主义再认识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对资本主义再认识的过程,而且从一定意义上说,对当代资本主义的再认识是对社会主义再认识的前提。 要正确认识资本主义,首先面临的问题便是现代资本主义的历史阶段问题。传统的观念认为,资本主义分为自由资本主义和垄断资本主义两个发展阶段,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的资本主义一直处于垄断资本主义阶段。这一阶段资本主义的最突出特征便是,经济上进入其寄生、腐朽、垂死阶段,政治上全面反动,处于无产阶级革命的前夜,整个资本主义世界处于日益加深的经济,政治总危机之中。然而,事实则表明,上述观点己经过时。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资本主义目前已经进入了其发展历程的第三阶段,即社会资本主义阶段。 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在于: 第一,由于发生了以电子计算机、原子能和生物工程为重要标志的新的科技革命,资本主义生产社会化发展到了一个更高的阶段。资本主义制度因此有了更加雄厚的物质技术基础,社会生产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水平。战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生产,与历史上发展最快的1895—1905年相比,实现了又一次新的飞跃。 第二,资本的社会化也发展到一个更高的新阶段。主要是由于股份公司的普遍发展,一方面使资本的所有权在越来越大的范围和领域扩散,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占有、经营权越来越分离;另一方面促进了跨国公司的迅猛兴起,资本越来越国际化,从而使资本主义经济有了更大的活力和回旋余地。 第三,国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对社会经济的宏观调控,在相当程度上克服了单纯的市场调节和过份垄断的缺陷,大大弱化了生产的无政府状态,缓和了经济危机,基本保证了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第四,阶级结构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过去,富人和穷人的结构呈金字塔状;现在则趋向梭形,富人是极少数,穷人也是少数,中等收入的人占大多数。而且尤为显著的是,脑力劳动者在社会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50年代以来,实际工资明显提高,社会福利支出大幅度增加,广大劳动者的生活得到了基本保障。阶级矛盾和社会对立大大缓解。 第五,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对外政策发生了重大改变。过去,对落后国家的剥削和争夺世界霸权,主要凭借武力威胁和战争手段,如两次世界大战就是这种争霸的结果;现在则主要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商品经济的优势,使用和平的经济的手段来达到上述目的。 第六,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政治上越来越民主,法制越来越完备,社会生活和思想文化越来越自由化,为人的充分自由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条件。 上述特征表明,资本主义第三阶段乃是一个高于另外两个阶段的独立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中,资本主义虽然并未克服其固有的矛盾和弊病,没有消除其寄生、腐朽的现象及其产生的土壤,但它经过总结历史的经验和进行一系列调整,现在已经更加适应社会化商品经济的发展了。当代的资本主义制度对生产力的发展的确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这表明它本身还有相当强的生命力。 资本主义第三阶段理论如果成立,它本身将意味着,资本主义将越来越社会化,它所具有的社会主义成份将越来越多,如代表了不同程度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的国家所有制、现代股份公司的普遍发展以及资本的终极所有权同占有、经营权的日益分离;一定意义上表明职工主人地位的职工对企业管理的参与以及工人主人意识的增强;作为计划经济开端的国家对社会经济宏观调控的强化;政府对收入的再分配和社会福利措施的发展导致的贫富差别的弱化和劳动人民基本生活条件的有所保障;计时、计件工资的普及对“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的体现;以及工农,城乡之间差别的缩小,文化教育的普及等等,都体现了在资本主义制度内部社会主义量的增长。鉴于按照历史的辩证法,资本主义制度向社会主义制度的过渡也必然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从部分质变到全部质变的过程,因此,可以认为,资本主义第三阶段的来临将表明这一过渡过程的开始。 三、社会主义再认识:对传统理论与观念的反思 上述两种新思维的确立,使我们自然而然地对有关社会主义的传统理论和观念产生了疑问,需要对其进行新的反思。 ——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对立论。 资本主义由于其面临了难以克服的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与生产的社会化这一根本性矛盾,因而整个社会充满了危机和斗争,并最终因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两大根本对立阶级的暴烈对抗而使资本主义归于灭亡,并为新的社会主义社会所取代。这正是马恩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本质对立论的最初主旨。然而,长期以来,我们却把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对立扩大化、永久化,把社会主义树为资本主义的完全对立面,资本主义有的,社会主义不学;资本主义兴的,社会主义不做。并长期坚持“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支持;凡是敌人支持的,我们就要反对”这样一条原则,使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日益走上了全面对立、排斥的轨道,抹杀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作为两个社会形态所应有的共性。实际上,这是对马恩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对立论的最大歪曲。马恩并非一概排斥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联系,他们不仅承认社会主义不可避免地继承了资本主义的物质遗产并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带有资本主义的“痕迹”,同时也承认,社会主义将可以从资本主义社会中获得今后发展所必需的部分动力,如经济的、管理的、科学文化的等等。实践证明,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并非是两种“整体对立”的社会形态,两者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尤其是在商品经济重新被确立为相互社会基础的今天,两种社会具有的共性将越来越多。仅从经济方面简单分析即有如下几点: 首先,对于两种社会形态来说,商品经济是共同的发展基础。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指出:“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是极不相同的生产方式都具有的现象,尽管它们在范围和作用方面各不相同”。商品经济并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它的存在和发展是由特定的生产力水平决定的。在一定的生产力水平下,如果同时存在社会分工和生产者之间的利益差别,那么整个社会就必然以等价交换原则作为相互联系的纽带,实行商品经济。到目前为止,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都还处在生产力没有充分发展的阶段,因而商品经济必然成为两种社会共同的发展基础。 其次,企业生产的直接目的是相同的。在传统的观点看来,资本主义企业的生产目的是追求最大限度的利润,社会主义企业的生产目的则是满足社会的需要,或者说,前者是利己的,后者是利他的。这种看法实际上是不符合商品经济规律的。因为两种制度下的企业同属构成商品经济的基本要素,都是具有自己独立利益的经济实体。两种制度下,企业赢利的内容尽管有所不同,却都是企业利益的具体体现。实践已经证明,企业只有以“利己”或曰赢利为直接目的,才会主动关心市场供求以采取恰当的策略,才会努力提高经济效益以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而片面地强调利他性,忽视企业自身利益,只会把企业推入保守、破产的泥淖。 第三,劳动者作为生产要素之一的地位相同。通常认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者作为生产的主体构成生产要素之一,而在社会主义社会,劳动者乃是公有制生产资料的主人,而非商品。实际上,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地位是双重的,他们首先是生产要素,然后才体现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而对于前者而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都是相似的。 第四,存在共同的社会目标。从经济的社会目标来讲,虽然在根本目标上,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在中间目标上,两种社会则有共同之处。例如,稳定物价就是两种社会共同的中间目标,因为这是商品经济的内在要求。同样,政治上的相对稳定也为两种社会所必须,只有政冶上的较少动荡,才会为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条件,促进社会的尽快发展。其它方面如提高公民文化水平,建立良好的社会福利体系,保持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等等对于任何社会都是必不可少的。 第五,有共同的政治、经济社会问题。比如,过去我们常批评资本主义经济有盲目性,认为社会主义可以使经济稳定协调地发展。但是,现在看来,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经济发展也会出现局部的混乱,其中亦包括失业、通货膨胀、经济危机等等。政治上相似的社会问题亦不少,如官僚主义、罢工、示威游行等等,至于一般性的社会问题如贫富差异、倒买倒卖、人口与生态等等更是每个社会的通病。 第六,经济调控方式“趋同”。我们长期认为,计划调控将使社会经济实现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市场调控则会带来经济混乱乃至经济危机。前者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必然采取的形式,后者则是与资本主义相伴随的。而事实上,两者的社会经济调控方式正在趋同。资本主义在经历了危机以后,从本世纪30年代起,伴随着凯恩斯主义在西方日渐占据统治地位,国家干预和一定程度上的计划调控已成为资本主义经济的一个部分。与此同时,社会主义国家也由单一的计划调节转向重视市场调控,我国则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指导原则,随着改革的深入,市场调控功能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可见,这种趋同现象的存在是一种客观现实,其原因就在于商品经济是两种社会共同的经济基础。 上述分析表明,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并非是截然对立毫无共同之处的,商品经济使两者具有了更多的共同点;也使两种社会的联系空前紧密起来。围绕发展商品经济,两者必将会有更多的相互借鉴的机会和余地。 不仅如此,两种社会政治上的对立也趋于缓和,开始由社会主义建立之初的极端对立逐渐转为今天的缓和与对话,并由此进入了一个和平共处,互相借鉴,共同发展,但又激烈竞争、各不相让的新的历史时期。东西方关系的缓和,“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和付诸实施都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同时,政治制度上的禁区也在有所突破,社会主义国家新政治体制构成中对资本主义国家民主制度、议会制度、公务员制度等的借鉴和学习也表明,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已由对立走向合作和发展。 四、社会主义优越论 我们谈及社会主义优越性,总离不开社会主义的几个基本特征。但实际上,今天的社会主义现实,已使传统的特征面临改变。 从生产资料公有制来看,过去我们一直认为社会主义是纯粹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而且这种公有化程度越高越好,越公越先进。在这种“左”的观念指导下。我们采取的一直是大力发展全民所有,控制集体所有,限制消灭个人所有的政策,这种政策实施的结果,导致了公有制经济的畸形发展和个体经济的全面萎缩。据统计,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我国城镇个体工商业仅剩14万人。然而,经济改革则突破了这种传统的单一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模式,带来了公有制和私有制经济的全面振兴。目前,我国的私有制经济己经包括多种形式,不仅有农村一家一户的个体经营,也有遍布城镇的个体工商业,同时,外商独资企业正越来越多。在上述完全的私有制经济之外,尚包括众多的属不完全私有制又属非公有制的经济成份,如个体联办、个体与集体合办、国营或集体与外商合办,以及各种各样的股份公司等等。目前,这些非完全社会主义经济成份占的比重正越来越大。据统计,到1986年底,城镇个体劳动者已发展到450多万人,为1978年的30倍。个体经济在工农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1985年达0.4%,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所占的比重也从1980年的0.7%上升到1985年的15.35%(参考《中国统计年鉴(1986年)》第273、527—528页)。可以说,我国的所有制正在朝着“以公有制为主体,以国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混合所有制结构转化。 然而,在这种转化的同时,又在不断产生出这样几种值得注意的趋势。一是私有制经济的迅速膨胀。在国家各种优惠政策的扶持下,个体工商业、外商独资企业在国内迅速发展,它们已对部分公有制经济构成了冲击。二是各种所有制之间的相互渗透和相互融合空前加剧。其中既包括全民与全民、集体与集体的联合,也包括全民与集体、全民与个人、集体与个人、个人与个人的联合,还有内资与外资的联合等等,而后者则显然是不能归入完全的社会主义经济之列的。据统计,1985年我国上述合营企业有1700个,占工业企业总数(46万个——不包括村办企业和个体企业)的0.4%;职工44万人,占国民经济职工总数(12358万人)的0.4%;产值120.1亿元,占工业总产值(8295亿元)的1.5%,比1980年提高了1.5倍。而且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这类合营企业今后还会迅速增加。三是各种集体企业和小型国营企业改革的结果也将造成不同程度的非社会主义化。从目前情况看,承包、租赁、出售已成为这类企业改革的基本方向。换句话说,这类企业改革的直接结果将是公有化程度的降低,以及个人对企业支配权力的增强,这种结果必然使国家权力与职工主人翁地位受到冲击,其本质也必然是趋于非社会主义化或社会主义非纯粹化。四是从国营大中型企业改革来看,其公有制主体地位也面临挑战。据中国工业普查资料,1985年中国大中型工业企业共8285户,只占工业企业总户数的2%左右,而其产值则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43%;上交利税占全国财政收入的42.7%;拥有固定资产原值占全部独立核算工业的66%。这无疑是中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占有主导地位。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大中型企业自身原因以及国家政策的某些失误,许多大中型企业一直缺乏活力,并成为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最大难点。在围绕搞活大中型企业而制订的各种方案中,有承包制、股份制等等,而目前比较可行的则是承包经营责任制。据统计,1987年上半年,在全国28个省市(缺西藏)的7814户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实行承包的已有4046户,占51.8%。尽管承包的形式多种多样,有上交利润递增包干承包,有上交利润基数包干、超收分成承包,有利润或亏损包干承包,还有各种综合性承包等等,但是,严格地说,这种依靠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依靠对承包者和职工权利、责任的认定来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的方法与传统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模式是不尽一致的。而实行股份制的大中型企业因其股票形态本身不过是一种私人“取得未来剩余价值的所有权证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519页),其私有制成份也就十分明显了。 对于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变化所表现出来的上述趋势,我认为,这并非是一种策略上的选择,而是体现了商品经济发展的一种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必然要求整个社会上层建筑为此作出相应的积极调整,许多公有制企业因其不能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而转为群体所有乃至部分的个人所有,以及个体经济的飞速发展也就属于一种历史的必然了。 从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来看,经过改革的冲击,一方面使按劳分配原则得到了真正的贯彻落实,即在实行责任制的某些地方,工人劳动量的多少已经与他的报酬挂起钩来,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已经成为刺激人们积极性的主要手段。另一方面,单一的按劳分配结构正在被多元的分配结构所取代,按股金分配、按资历分配、按风险责任分配等种种分配形式正在不断进入企业、机关,而在以前,这些非社会主义分配方式的存在往往是不可想象的。随着改革的深入,上述非按劳分配方式在人们收入所得中占的份额正越来越大。 在经济发展原则上,我们正越来越多地摒弃传统的计划经济占绝对主导地位的做法,越来越重视价值规律和市场的作用,一切按价值规律办事,便所有企业都能在市场竞争中经受考验正在成为我们改革的一种目标选择,企业破产法的实施以及企业兼并的兴起则是促使企业走向市场的现实步骤。在市场面前,由价值规律指导的平等竞争促使企业经营者千方百计降低消耗,减少成本,提高质量,增加利润,使企业活力空前增强。相反,也有一些“官”办企业因为沿袭陈旧的管理模式而不适应商品经济发展需要,使自身陷于濒临破产的境地。这表明,价值规律、市场竞争是增强社会主义企业活力的必要途径,它不仅能为资本主义创造巨额物质财富,同时也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所必不可少的推动力量。 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来看,虽然社会主义民主在总体上要比资本主义民主要“民主百万倍”,但是,具体到民主政治建设的各个具体环节,如民主的程序,民主的程度,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以及具体到某一地区、某一单位、某一个人的民主,则我们的民主往往要比资产阶级民主落后得多。虽然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实际上,由于认识所限以及体制上的某些原因,许多人的民主权利被变相剥夺了,而且由于政治透明度太差,人们甚至对许多政治事务的了解权都不享有。这样还怎样谈及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优越性呢? 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变革越来越表明这样一种基本趋势,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正在相互渗透,向着共同的目标前进。对于这样两个并进的社会形态来说,在现实发展中只存在发达程度的高低,并不存在天然的优越性。而且,由于资本主义起点高、历史长,巳在总体上领先于社会主义。对于社会主义来说,老老实实地发展生产力,提高社会民主化程度,并致力于促进社会各方面的进步比编织社会主义优越性的美妙童话要有价值得多。目前,已经到了审慎地再认识社会主义优越性这一传统提法的时候了。
(原载《青年思想家》198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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